關於婦女議會
關於
什麼是婦女委員會?
婦女委員會是根據第 2 條所指的諮詢委員會成立。2-2100,在州政府的執行部門。理事會的目的是就與婦女有關的事宜,以及提高他們在聯邦內的教育、專業、文化和政府地位的方法向總督提供意見。
理事會將由 21 英聯邦成員組成,以及第 2 條定義的一名總督秘書。2-200,自行持有全部投票權,全部由總督委任。任命為期四年,除填補職位空缺的任命外,該任命為未過期的任期。任職委員須與其任期相符的任期。立法會成員的大部分成員須構成法定人數。
權力與職責
理事會具有下列權力和職責:
- 決定理事會將進行的研究及研究;
- 收集和傳播有關聯邦和國家婦女地位的信息;
- 就與聯邦和國家有關婦女的事宜向總督、大會及總督秘書提供意見;
- 根據立法會規定及條件訂立及頒發獎學金;
- 在向衞生及人力資源局局長或總督提交前,就所有有關立法會的預算、撥款申請及撥款申請,審閱及發表意見。